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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绿色GDP
阅读: 来源: 无锡日报 作者: 崔凤山 时间: 2005-12-18

  过去的GDP指标只表现产出,却不反映投入,也不易表现能源消耗和环境资源浪费。绿色GDP这个指标,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这里用一个公式来算:“绿色GDP”等于现行GDP减去“污染治理所要付出的成本”再减去“资源消耗所付出的代价”。
  
  经济发展要算生态成本经济增长不能通过自然资本损失和生态赤字来换取,应将环境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改变以往那种不将环境投入计入成本的现行GDP核算和统计方法。要知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能增加GDP。如:环境污染会使病人增多,应当说这是痛苦和损失,但能促进医疗事业发展,GDP也能跟着发展。要对环境资源的耗减进行评估,因生产和生活的消耗及大自然自身的侵蚀,导致环境资源的物质总量的耗减,这些耗减意味着原有的社会财富积累的净减少和未来生产潜力的降低,由此增加的产值具有虚假性。因此,要从现行GDP中扣除生态资源成本和环境保护费用。此外,还要核算资源的恢复成本、再生成本,虽然这些成本的发生并没有导致环境资源质量的提高或数量的增加,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但能使环境资源保持或恢复到原有水平。
  
  为了使环境资源免遭耗减和恶化,又要对环境资源的替代成本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使之在现行GDP核算中得到真实而恰当的反映,让国民经济增长产出“绿色”的净增效应。
  
  环境使用要有市场价格环境资源与其他事物一样也是有价的,像矿产能源、森林、水资源等,这些资源的现行市场价格是建立在资源无偿占用、永续不竭基础上的,没有包含资源所有者权益价格,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资源消耗成本,虚增了企业利益,这部分虚增利润应从GDP中扣除。应该说,环境要素并不能进入市场买卖,像因森林砍伐而导致水土流失,这个账是无法核算的,很难确定它的价格,若对森林、矿藏、海洋等环境资源的估价尚无一个具体的标准,对资源耗损、环境污染的估价更不能作出客观评判。尽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没有货币符号,不知用什么数据来确定它们的价值,但我们可以倒过来算,按市场成本统计,以衡量环境要素的成本。要从“谁破坏谁治理”向“谁受益谁付费”转变,建立环境补偿机制。只要通过明晰资源、环境的产权来确定资源、环境的价格,从而逐渐形成资源市场和环境市场,使我们的GDP越来越“绿”。
  
  有限资源要防过度开产绿色GDP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综合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成果与代价,包括生活环境的变化,它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上的,将使发展内涵与衡量标准发生变化,虽说扣除了环境损失成本,会使一些地方经济增长数据大大下降。但如果没有这样的指标体系,便无法衡量我们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也无法用科学的基础数据来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更无法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统筹兼顾与协调发展。将实现绿色GDP逐步成为发展的模式,防止有限资源的过度开发,将石油、用地、水、空气、土壤和森林列入环境经济核算范围,并将这些自然资产及其变化编制成实物指标数据,通过估价将各种自然资产的实物量数据转化为货币数据,这使在传统国内生产净产出基础上,得出石油、木材、地下水的耗减成本和土地转移引起的损失成本,然后进一步得出环境退化和资源消耗成本,使经济发展与资源持续利用一致起来,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以增大GDP的“绿色”含量。(作者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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