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还是企业工伤死亡事故,在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现场,我们总会见到“规范缺失”这张“老面孔”。 规范虽小,重之则生,轻之则死。 “天音化工”爆炸———无视安全规范造成的人为灾祸;“格林艾普”液氯泄漏事故,也是对安全规范的轻视所致。很多时候,当事人以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都深谙安全规范内容及其重要性,但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一个个“险”而易见的举动还是出现了。 昨天的教训,明天的经验;他人已不幸,自己当小心;一方出问题,多方应检讨。就目前掌握的情况而言,我市因规范不到位而存在的事故隐患还不少,亟待整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于安全规范的认识,不应停留在口头上、浅层次上,每一个人都应清醒地认识到,强化安全规范意识就是强化“生命工程”意识,就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但愿各方都能吸取教训,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促进科技兴“安”,推动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宜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