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湖花园二区15辆轿车一夜被扎破18个轮胎(本版10月28日曾作报道),目前还在警方调查中,但此事凸现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太湖花园二社区居委会透露:该社区3400多户已拥有1000余辆车,但地下地上的停车位总共只有约700个。 没处停放的汽车挤占了消防通道,埋下安全隐患,也影响了交通顺畅和居民行走。目前,该社区虽有两处地方可改建成停车场,能解决二三百辆汽车的停泊问题,但改造费用是一个大问题。今年刚进驻的圳翔物业,仅签3年合同,让其拿出几十万元来改造停车场,投资收益难有保证。 车辆在小区内停放受损,能不能向物业索赔?据了解,目前国家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只规定了物业主管疏导车辆,维护停车秩序。对此,一位律师说,目前物业条例对此的确没有细致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了停车合同,且将保管责任写入合同,就能追究物业的责任;但物业方不大可能签订这种近乎“苛刻”的合同。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可以依据物业方对小区整个治安管理的责任来追究问责。不过,如果小区物业没有明显过错,业主的索赔要求也很难得到支持。 对此,圳翔物业管理公司叫屈道: 目前太二社区的物业费是每平米每月仅0.2元,而他们参照的保安标准却是收费0.5元的三级标准,每晚不少于6次巡逻,但仍没能避免此事的发生。圳翔物业表示:出于同情心理,他们愿意拿出些钱补偿车辆受损的业主,但这不是赔偿。(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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