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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阅读: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6-11-01

 

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你们好!
  临近年底,新一轮交通运输高峰即将到来,全市道路交通人流、车流、物流将大幅度上升,且当前已进入秋季,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预防交通事故的工作难度相对加大,全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入具有决定性的攻坚阶段。
  我市现有机动车104.3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97.3万余名,道路通车里程8300多公里。车辆和驾驶人的快速增长给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今年1—9月份,我市共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592起,死亡493人,伤2467人。与去年同比死亡人数下降22.81%、而受伤人数则上升2.71%,虽然交通事故总量得到了较大幅度控制,但交通死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还是呈上升态势,因此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在人、车、路构成的动感纷呈、色彩斑斓、快捷高效的世界,要想完全杜绝交通事故是不可能的,因为交通事故死亡和受伤的现实每天都在不可避免的发生着,这也意味着每一个参与交通的人都有遭遇这种危险的可能。
  据统计,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就占全部事故的95%。由此可见,驾驶人在交通安全中的作用是何等重要。我市当前正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广大交巡警将围绕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对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告知记录的车辆和驾驶人,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检验的汽车,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且没有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一年内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一次超员50%以上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定期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用人单位,抄告保险公司,实行联动监管。凡运输单位的客、货运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超载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督。
  在此,我们无锡公安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人朋友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开“超载车”、不开“超速车”、不酒后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文明规范的交通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谨慎驾驶,文明行车。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单人连续驾驶超过3小时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注意停车休息。同时,更要模范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
  驾驶员朋友,你可曾知道,在平淡的生活中,有一种叮咛叫平安回家,有一种感觉叫望眼欲穿,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朋友,安全就在你的手中,安全就在你的脚下,请您在行车中牢记安全,请您在晨风中叮咛安全,请您在星光下守望安全,请您在内心中祈祷安全,珍爱生命中的每一天,让安全与你一生相伴。
  此致敬礼!
  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200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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