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抗“风险”,别只投保交强险 保险专家鼓励车主选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搭配模式
本报讯 (记者毛翠娥)交强险实施已有半月,记者从人保财险公司了解到,截至昨天,已有3000余名车主主动前来购买交强险。其中,约80%左右私家车选择6万元交强险+15万元或2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模式。人保车险部相关负责人提醒,投保时还应注意一些细节。
交强险、商业三责险一个都不能少翻阅投保档案记录,记者发现极少数私家车车主只投保了交强险一个险种。细问起来,原来这些车行驶范围仅局限于市区,而且车主自恃驾车技术娴熟,出险率低,即使发生意外,交强险足以应付。
“其实这种想法不够成熟。为全面化解风险,我们还是鼓励车主选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搭配模式”,业内人士说。
实际上,交强险对赔偿限额有明确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如果是无责,交强险只能赔偿1.2万元。而在无锡,一起交通事故如造成人员伤亡,抢救费、护理费、抚恤费等所有费用加起来,得需要20万左右。所以,6万元交强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补充相应的商业三责险。
4种情况交强险也不赔由于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原则,这就给想故意找茬的人一个错觉:不管司机有责无责,只要发生事故,第三方都能获得赔偿。不过,业内人士提醒:交强险并非是“万能”保险,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四种情况下交强险也不予赔付。
这四种情况分别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即交强险只赔别人不赔自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及受害人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3个月过渡期内及时投保购买交强险有3个月过渡期,10月1日起,交警才正式上路检查是否张贴交强险标志或者携带商业三责险保单。
可是,一些原先商业三责险已经到期的车主并没有如期主动购买交强险。业内人士提醒,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在过渡期内,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没有及时购买交强险,所有风险都是车主自己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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